徐州市云龙区委书记朱明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江苏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朱明泉,男,汉族,1972年2月生,江苏沛县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97年10月加入中国,1993年8月参加工作。
曾任云龙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副处长,云龙区新世纪研发企业总经理,云龙区黄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云龙区委办公室主任,云龙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徐州市睢宁县县长,徐州市云龙区委书记。
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沈阳音乐学院原党委书记董亲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董亲学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书籍,干扰巡视工作、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花费巨资意图“搭天线”谋求职务晋升;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别人谋取利益;违规核销费用,在招标过程中与投标人串通,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破坏营商环境;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董亲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董亲学开除党籍处分;由辽宁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来得到的;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核检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董亲学出生于1965年5月,1987年12月加入中国,1988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辽宁省铁岭农业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辽宁省铁岭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辽宁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大连水产学院党委书记等职。2010年5月起,董亲学担任大连海洋大学党委书记,2018年12月调任沈阳音乐学院党委书记。2022年12月,董亲学任辽宁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2023年8月官宣被查。
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山东省人大原常委、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崔洪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崔洪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接受可能会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在人事方面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既想当官又想发财,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不重视家风建设,对家人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公器私用,以权谋私,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崔洪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崔洪刚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来得到的;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核检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崔洪刚,男,汉族,1961年5月生,淄博市临淄区人,1982年11月加入中国,1978年10月参加工作,研究生文化程度。曾任淄博市委副秘书长,淄博市博山区委书记,淄博市副市长,淄博市委常委,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2006年,崔洪刚任济宁市委常委、副市长,2012年任济宁市委副书记,2013年任滨州市委副书记、市长,2018年任泰安市委书记,2021年转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